4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措施,進一步為企業和群眾減負。會議通過《電子簽名法》等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改建議其中包括:允許在辦理土地、房屋等轉移登記時使用電子文書。根據現行使用的《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二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不適用“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這也意味著,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業內人士認為,從技術上來看,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既沒有技術障礙,也不會損害各方合法權益,修正案的通過有利于后續各地不動產信息聯網。使用電子文書,可以在降低流通成本的同時提高效率。目前不動產要求電子化登記后實行互聯互通,只有將紙質文本都變為電子化才能聯網后實行互通共享,此次提及將土地、房屋等轉移登記時使用電子文書,不排除是為信息全國聯網鋪路,特別是對一些四五線城市而言,需要將不動產相關信息實行電子化,才能實現全國聯網。
今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明確,2019年底前,流程精簡優化到位,全國所有市縣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力爭分別壓縮至10個、5個工作日以內;2020年底前,力爭全部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同時《通知》提出三項主要任務,其中之一便是推動信息共享集成。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提供不動產登記相關信息,與不動產登記機構加強協同聯動和信息集成,2019年底前實現互通共享。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建立不動產“網上(掌上)登記中心”,構建“外網申請、內網審核”模式,實現服務企業和群眾零距離。
事實上,在房地產領域,以可靠電子簽名為關鍵要素的電子合同早有應用案例,2018年7月,SOHO中國就宣布在業內率先全面啟動電子合同。此外,據統計,電子合同的應用最多已覆蓋滲透至80多個行業及細分場景,此次修正案相關建議的提出,意味著電子合同未來的應用與延展,不僅在市場層面,在政策層面也有了更大的想象及落地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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