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注意:網購秒殺電腦“變”衛生紙?違約商家不賠違法!
一年365天,過完雙11,還有黑色星期五,雙12,元旦,年貨節······這些“剁手節”里各路商家也是使出渾身解數全力攬客,各種搶購、秒殺一波接一波。
電腦“變”衛生紙,商家態度讓人氣憤
然而,近日安徽的鄭先生卻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兒:
今年8月份,他和同事在某網購平臺上“秒殺”了一臺價格810元的電腦主機。結果收到快遞后拆開卻發現,竟然是一箱子衛生紙!
事后商家解釋說發錯貨了,讓鄭先生和同事取消訂單,并賠償200元,但遭到鄭先生和和同事的拒絕。
而此后的8月到12月,商家始終未聯系溝通,也不補發商品。
這種態度讓鄭先生很氣憤:“商家就是聯系我希望取消訂單,但始終沒對發衛生紙做正面解釋和道歉,200元賠償我也不要。”
“如果真的是發錯貨,道個歉就可以協商解決的,但商家這樣對消費者的訴求置之不理,我們不能接受。”
媒體介入打破僵局,誰的錯誰買單
直到12月2日,媒體向網購平臺相關負責人詢問此事,才得到回應稱,鄭先生反饋的問題,的確是因商家工作人員失誤,將價值4599元的戴爾商用迷你主機價格錯誤設置為了810元。
因售價遠低于成本,商家無法履約發貨,為逃避京東商城的訂單發貨監控系統,以紙巾為代替品發出,并且事后也未及時與客戶溝通。
此事被媒體曝光后,3日下午,商家終于做出回應,為鄭先生及同事補發價格4299元的電腦主機,并表示“這是我們店鋪錯在先,我們愿意承擔這個損失。”
不是薅羊毛,網購履約不能馬虎
鄭先生這事兒不禁讓人想起來不久前的水果店被“薅羊毛”到關店的事兒。
但仔細對比發現,兩者截然不同。鄭先生和同事并非刻意“占便宜”,而是商家后臺操作錯誤導致的違約行為。所以最終商家給鄭先生和同事補發電腦主機,也在情理之中。
在網購過程中,商家商家商品、標明價格即視為向不特定人發出要約,顧客下單付款,雙方的網購合同已經成立。如果商家不能履約發貨或賠償顧客的損失,就構成了違約行為。
這時候,顧客即刻與商家協商督促其履約,也可聯系網購平臺客服啟動維權機制,甚至到消費者協會或商家所屬工商部門進行投訴維權,嚴重者還可向法院起訴。
對此,放心簽電子合同也溫馨提示電商商家和客戶:
網購交易過程中形成的合同,同樣要嚴格履行。一旦違約,另一方可依據《合同法》規定,在不違反110條規定的基礎上請求強制履行,并可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另外補充:《合同法》第110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版權提示】放心簽電子合同尊重并保護版權。部分圖片/素材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及時告知我們處理;若需轉載,請聯系我們獲得授權并標明出處,否則將保留法律追責權利。
2026-05-12
2026-04-15
2026-04-14
2026-03-20
2026-03-12
2026-02-10
2026-02-09
2026-02-04
2026-01-29
2026-01-23
掃一掃 關注放心簽公眾號
掃一掃 關注放心簽小程序
在線咨詢
電話咨詢
全國服務熱線
微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