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限塑令發布,三分鐘來了解下哪些方面會有變化!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新版限塑令的要點在于:
①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②積極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產品,增加綠色產品供給;
③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各環節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接下來我們詳細介紹一下《意見》的內容:
一、禁止生產、銷售方面:
①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
②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③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
④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二、禁止、限制使用方面:
①不可降解的塑料袋
到2020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和2025年底,實施范圍逐步擴大。
②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國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5年,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③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2年底,全國范圍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5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所有賓館、酒店、民宿。
④快遞塑料包裝
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省市的郵政快遞網點,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使用量。
到2025年底,全國范圍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綜上來看,限塑令的時間節點集中在2022年和2025年。
三、可替代產品推廣和應用
塑料袋及一次性塑料制品被限制使用,那么必須要推出可替代性產品才行。比如,電子合同代替紙質合同,電子合同誕生的時間很長,但是真正的使用才是最近兩年的事情,而且完全是市場自發的行為。限塑令的實行是利用行政手段進行干預,到底能否取得預期效果,還要看替代產品的經濟性和實用性。
①可替代產品
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料制品,可降解購物袋、包裝膜等。在農用方面,可采用可降解地膜。
②管理和監督模式
電商、外賣等平臺要負起監督責任,加強商戶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替代方案,并向社會發布執行情況。
積極推廣可循環。可折疊包裝產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勵使用商品和物流一體化包裝,建立可循環物流配送器具回收體系。
③增加綠色產品供給
有兩點,針對傳統塑料制品要提升回收和再利用性能,不得違規添加有害的化學添加劑;針對新興替代材料,可加大技術研發和應用力度,提升產品性能,降低成本。
四、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和運輸
主要有兩點,一是禁止隨意堆放垃圾,做好垃圾分類;二是在人流量大的場所增加垃圾投放設施,并提高清理運輸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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