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繼承法編:游戲賬號能被繼承嗎?
1985年,我國頒布實施了《繼承法》,隨著社會的發展,有些條文已經跟不上時代的腳步,像QQ號、游戲賬號等虛擬財產到底能否繼承,都曾引起過巨大的爭論。
在新編《民法典草案》中,繼承法編有了五處重大修改:
一、擴大了遺產定義
原有《繼承法》中,遺產的范圍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林木、文物和著作權等合法財產。
《民法典草案》中,統一概括為“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這樣一來,合法擁有的Q幣、游戲賬號、皮膚等網絡財產、虛擬貨幣或許都可以被繼承了。
有律師認為,游戲賬號能否繼承,首先要確定是否屬于財產,如果屬于財產,那么屬于動產還是不動產。按照通行的理論,游戲賬號并非財產,而是一種合同利益,即注冊人與游戲公司之間簽訂了一份電子合同,根據這份電子合同的約定注冊人可以使用這個賬號。以后能否繼承,需要看雙方合同的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規定,繼承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合同利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二、擴大了法定繼承人的范圍
《民法典草案》中明確了胎兒的繼承權,規定了“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草案第907條還增加了代位繼承的范圍:“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也就是被繼承人的侄子、外甥也獲得了繼承權。
三、增加了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民法典草案增加了兩項喪失繼承權的行為:1.隱匿遺囑:有人因為遺囑可能對其將來繼承財產不利,就借用保管的機會把遺囑藏起來,隱匿遺囑,情節嚴重的可以導致繼承權喪失。2.欺詐脅迫被繼承人設立遺囑: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的,會喪失繼承權。
四、增加了繼承人寬恕制度
民法典草案還增加了對繼承人的寬恕制度,“如果繼承人有明確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五、增加打印、錄像等新遺囑形式, 刪除“公證遺囑效力優先”
草案認可了遺囑可以通過打印和錄像的形式,但必須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要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名年、月、日。錄音、錄像也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要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草案還刪除了“公證遺囑效力優先”規定,并在第1742條規定了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的,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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