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跨省旅游注意哪些事項?指南:要簽署電子合同!
近日,天津從7月18日起恢復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跨省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出入境旅游業務暫不恢復。中高風險地區不得開展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同時,國務院也于近日發布《旅行社有序恢復經營疫情防控指南》。
在家憋了幾個月的朋友們想必按奈不住出去玩的心情了吧,不過要出去旅游的朋友們和從事旅游工作的朋友們還是要看一下《指南》哦!《指南》的內容比較多,這里就挑選比較重要的部分分享給大家。
一、不要去高風險地區
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經當地省(區、市)黨委、政府同意后,可恢復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跨省(區、市)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中、高風險地區不得開展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出入境旅游業務暫不恢復。
二、旅行團人數太多的不要去
旅行社要嚴格落實各地防控要求,根據自身運營能力和供應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發布組團人數等產品防疫要求,從嚴控制團隊人數,提倡小規模旅游團隊。要合理安排團隊旅游線路、規模和出游時間,分時段、分批次、分區域開展旅游活動,避免游客聚集。
三、帶好防護用品
旅行社應當配備數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或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體溫檢測設備、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護用品,為司機、導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防護保障。
四、要簽訂旅游合同
旅行社要依法簽訂旅游合同,明確各方權責。旅行社要主動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及時發布游客出游防控注意事項,提醒游客落實“戴口罩、勤洗手、保距離”要求,增強游客自我防控意識。
五、出行前要確認好健康狀況
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檔案、檢測登記,要求游客報名時出示健康碼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驗。對沒有通過健康碼檢核的游客要做好解釋說明和勸阻工作。要嚴格落實體溫檢測制度,體溫異常的游客不允許參加行程,勸導其就醫檢查并做好登記。
六、旅行社應掌握旅游目的地相關信息
旅行社應當預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衛生健康部門、定點醫療機構等聯系方式,并確保導游等服務人員知曉。要加強與合作商、供應商的協調聯動,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疑似疫情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報告。
七、旅行社要加強保障措施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督促旅行社按照“一團一報”制度,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填報旅游團隊信息,上傳電子合同。要加強對旅行社的監督檢查,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力的要及時糾正,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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