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都出臺了哪些相關政策,鼓勵使用電子合同?
隨著“互聯網+”的大力發展,傳統的紙質合同已經無法滿足現代辦公需求,電子合同及互聯網平臺的應用,實現了政務、企業之間的數據共享,保障了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的高效運營。物流運輸行業,降本增效也是當務之急。國家交通運輸部也多次出臺政策,推廣電子合同、電子證照,助力物流企業降本增效。
那么,交通運輸部都出臺過哪些相關政策呢?我們來一一細數。
2019年4月,交通運輸部發出關于《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意見征求稿)》公開征求意見,旨在推進“互聯網+”高效物流發展相關部署要求,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規范培育現代化物流市場新業態,加快推進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
2019年6月,交通運輸部發出《互聯網道路運輸便民政務服務系統業務辦理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提出加蓋電子印章的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憑證》,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予以采信,肯定電子印章在全國業務中的法律有效性。
2019年7月,《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17號),其中將第二十九條改為第三十條,第二款修改為“鼓勵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采用電子合同、電子運單等信息化技術,提升運輸管理水平”。
2019年8月,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職業資格證書實現電子化,該項考試職業資格證書持有人可在線查詢證書信息,并可自行下載打印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9年9月,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局發出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辦法》共4章30條,重點圍繞“安全”和“合規”展開,來全面順應網絡貨運平臺及市場在新時期的發展趨勢。
2019年9月,《關于加快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提升數字化服務與監管能力的實施方案意見的函》,要求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應按標準規范建設“電子印章系統”,確保電子證照真實性和不可否認性,加快電子印章與業務融合。
2020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提出兩個“加快”:加快運輸領域資質證照電子化,加快貨物管理、運輸服務、場站設施等數字化升級。
目前,我國的物流總費用額在GDP中占比較高,約為15%左右,合理降低社會物流總費用在GDP中的占比,是國家力爭實現的目標。從以上政策可以看出,國家頻繁出臺政策鼓勵物流行業使用電子合同,推進互聯網+物流行業向智能化模式發展,提升運營效率。智慧物流必然是未來物流行業的發展方向。
相比無人卡車、倉庫機器人等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研發,電子合同、電子運單等輕資產的投入更符合中小物流企業的需求與利益。尤其是電子合同的應用,解決了紙張浪費、耗時長久、管理不便、合同易丟失、信息易泄露等問題,而且通過電子簽約,保障雙方的數據一致性,快速對賬確認,縮短賬期。
電子合同的應用,是符合物流行業、企業和從業者的多方利益的,在政府部門的鼓勵和推動下,電子合同必將成為未來的簽署模式,而領先同行更早開始使用電子合同,對于物流企業來說,某種意義上,也意味著更早獲得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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