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租賃合同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地 址: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統一制定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為樣本,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租賃房屋
租賃房屋的地址、范圍及用途
1.甲方將位于 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
2.租賃房屋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租賃房屋的具體范圍見租賃房屋建筑平面圖(以最終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為準)。租賃房屋用途為:
租賃房屋的狀況
1.甲方對租賃房屋享有完全的產權。
2.此租賃房屋不涉及債權債務糾紛。
3.此租賃房屋已經通過各部門的驗收,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4.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應處于空置、可使用狀態,所提供租賃房屋的設備和設施應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租賃期限
免租期
1.免租期是指乙方無需交納租金而可使用租賃房屋的期間。
2.自甲方交付該租賃房屋后 天為免租期。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租賃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租賃房屋及其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日或之前,保持租賃房屋設備完好的狀態下交還甲方。
3.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租金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大寫: )。(不含稅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 , 房屋租金每 個月支付一次(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此后,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滿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過期未付,須按日加租金 %作為滯納金,超過十五日未付視乙方自動退租并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規定辦理。
3.在合同有效期內,房屋租金不再調整。
押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繳付 個月房屋租金作為押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在結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費用后,甲方應將押金全部退還乙方。
其它費用
1.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寬帶費、及其它消耗性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繳付。
2.租賃期內,電話、寬帶由乙方自行報裝,費用按電訊局收費單繳付。
3.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由 支付,取暖費由 支付。
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租賃房屋應協助與物業的協調工作。
2.租賃房屋內各項設施如上下水,暖氣等設施損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該物業管理部門聯系,并及時進行維修。如未能及時處理,乙方可自行修復,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對租賃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帶未來承租方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5.設施提供: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賃房屋須具備必要的公共設施,包括水、電、消防等設施。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愛護租賃房屋及其設施,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負責賠償。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儲藏違法物品或危險品,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房屋現有的裝飾和設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設備或其它裝修須征得甲方同意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各項消耗費用。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轉借第三方。
6.租賃期滿后,如乙方在租賃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約定,且在與其它承租方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7.乙方獨立向租賃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甲方應予提供與租賃房屋經營有關的文件,以便順利辦理營業執照,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及時注銷或遷址營業執照。
違約及賠償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租賃房屋,如甲方中途將租賃房屋收回,甲方除退還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應另補償給乙方一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補償金。
甲方延遲交付租賃房屋,同時租期及免租期自動向后順延。如延遲交付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無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則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租賃房屋的交還
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或解除日將租賃房屋交還甲方。
房屋內的物品須在本合同期滿后或解除日清理完畢,否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全權處理。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簽訂后,經甲、乙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
甲方如因租賃房屋的產權、債權債務糾紛或抵押等問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因本協議引起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于協商的書面要求后立即開始;如果十日內雙方未能通過協商解除爭議,的則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 仲裁委員會按照該
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
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有權機構強制執行。除非仲裁裁決有不同規定,敗訴方應支付雙方因仲裁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送達與仲裁或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有關的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中得任何規定均不應影響一方以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上述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權利。
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文本已于本協議首頁列明之日由雙方授權代表正式簽署,以昭信守。
甲方: (簽字)
有權簽字人:
乙方: (簽字)
有權簽字人;
簽訂日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2026-05-12
2026-04-15
2026-04-14
2026-03-20
2026-03-12
2026-02-10
2026-02-09
2026-02-04
2026-01-29
2026-01-23
掃一掃 關注放心簽公眾號
掃一掃 關注放心簽小程序
在線咨詢
電話咨詢
全國服務熱線
微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