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電子印章在企業(yè)登記等電子政務以及招投標、電子發(fā)票、電子病例、電子合同等民事交易中已有普遍應用。那么電子印章效力的技術依據有哪些?
根據我國《電子簽名法》,“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我國《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了可靠的電子簽名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以下統(tǒng)稱“四要素”)的電子簽名:“(一)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三)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fā)現;(四)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fā)現。”
目前可以確保實現可靠電子簽名的技術很多,包括數字簽名技術、生物識別技術等。電子印章一般采用的是第三方認證的數字簽名技術。
1、數字簽名技術原理:數據摘要技術與非對稱密鑰技術
根據我國數字簽名技術相關規(guī)范(以下統(tǒng)稱“《技術規(guī)范》”)及實踐操作,數字簽名電子數據形成的基本過程如下(以企業(yè)A加蓋電子印章為例):
企業(yè)A將其審閱認可的電子文檔加蓋電子印章形成簽名結果的基本過程,具體步驟如下:
①在使用數字簽名前,企業(yè)A需向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申請數字證書,電子認證服務機構核實確認企業(yè)A的身份后向其頒發(fā)數字證書,數字證書包含企業(yè)A的身份信息及數字簽名密鑰對中的公鑰。
②企業(yè)A將經過其審閱認可的電子文檔進行一次信息摘要算法,得到電子文檔的摘要值。
③企業(yè)A使用自己的私鑰(一般存放在U盾中),對該摘要值進行加密,得到信息摘要的密文,該密文僅可使用數字證書中企業(yè)A的公鑰進行解密。
④摘要密文與數字證書一起打包附在電子文檔中并在電子文檔中添加實體印章形狀圖片,便形成了最終的簽名結果,簽名結果一般為pdf格式電子文檔。
電子印章用到的關鍵技術是:①數據摘要技術;②非對稱密鑰技術。
2、數字簽名技術效果:滿足四要素并實現取信效果
接收企業(yè)簽名結果文件的交易主體可以通過專業(yè)軟件或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網站對企業(yè)簽名結果文件進行驗證,以判斷其是否真實,數字簽名技術可以保障電子印章為可靠電子簽名并達到取信效果。
電子印章的應用及有效性符合法律規(guī)定,受法律保護。
(1)《合同法》
法律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解析:我國《合同法》認可簽字和加蓋傳統(tǒng)印章在合同簽署時的效力。
(2)《電子簽名法》
法律規(guī)定: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解析:我國《電子簽名法》認可了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所以說,電子印章在數字簽名的技術保障下,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可靠電子印章是可以跟傳統(tǒng)印章一樣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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