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對政采項目辦理使用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作出規定
近日,四川省財政廳、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聯合印發《關于做好政府采購項目電子化采購的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辦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7月1日起,四川省內各級政府采購項目的電子化采購活動應使用納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數字證書互認范圍的數字證書及簽章(以下簡稱“互認的證書及簽章”)。
采購人、代理機構、供應商應當在參加電子化采購活動前,自行辦理、使用互認的證書及簽章參加采購活動,并加強證書及簽章的保管,確保能夠正常使用,防止非授權操作;采購人要提前為其委托的采購人代表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
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確認能夠參加電子化評審工作的評審專家自行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自9月1日起,正式使用互認的證書及簽章參加電子化采購評審活動。
政府采購活動參與各方在參加電子化采購活動前,需登錄全省統一認證系統或電子化交易系統進行身份信息綁定和授權操作,下載學習操作說明,并按照操作說明的規定進行系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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