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建設智慧法院 促進綠色發展 成效分析報告》,從服務人民群眾、服務審判執行、服務司法管理三個方面分析了智慧法院應用相較傳統線下方式對于減少出行、降低能耗、減少碳排、節約紙張、節省成本等方面的成效,其中多次體現電子簽名、電子印章的重要作用。
一、在服務人民群眾方面
大力發展“互聯網+訴訟服務”,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曾經有律師統計,線下方式完成一項訴訟需要往返法院近6次,智慧法院通過推行電子訴訟極大方便人民群眾,減少出行成本,能夠支持“一次都不用跑”。
二、在服務審判執行方面
為提升審判執行工作效率,全國法院全面推行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要求所有案件材料均掃描、編目形成電子卷宗,解決案件卷宗調閱、流轉、存儲、歸檔等問題,改變法官基于紙質卷宗辦案的傳統辦案方式。
三、在服務司法管理方面
全國法院普遍建設辦公平臺,實現了對公文往來、公告通知、工作動態和人、財、物的規范管理;通過使用電子簽章,滿足人民法庭、電子訴訟平臺、協助執行文書等蓋章需求;建設全國統一送達平臺,逐漸替代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傳統送達方式。
從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出,電子訴訟、電子卷宗、電子印章等的應用,極大簡化了網上辦案的流程,浙江、山東、湖北、吉林等地也都開始智慧法院建設,推行無紙化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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