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的推動以及新行業、新技術、新場景的涌現,企業按下了數字化轉型的快進鍵,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使用電子勞動合同代替紙質合同,以此來降低風險,實現降本增效,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了關于電子勞動合同的疑難解答,一起來看看吧。
一、什么是電子勞動合同?
電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以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為載體,使用電子通信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與紙質合同一樣,電子勞動合同也要求簽訂的合同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且訂立主體、約定內容也沒有變化。
二、電子勞動合同合法嗎?
《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可以認為,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在我國是得到認可的。
而2021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的《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則從官方對電子勞動合同的合法性給予了認可。
《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第二條:依法訂立的電子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三、電子勞動合同有什么好處?
相比紙質合同,電子合同具備不少好處。
1.成本低
紙質合同包括紙質、印刷、運輸、異地快遞等成本,一份核算下來至少需要20元以上。
同時,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因此,企業還需要開辟專門的空間存放并管理員工的勞動合同,也需要花費不小的成本。而電子合同則沒有印刷、運輸、快遞成本,簽署及存儲成本也相對較低。
2.方便快捷
紙質合同簽署后,還需要HR進行蓋章、發放,需要耗費不少時間。如果員工處在異地,還有來回的郵寄問題,不僅耗時費力,還有遺失風險。
電子合同則非常方便,員工只需一部手機就能輕松完成簽署。HR只需在線查看蓋章,即可輕松完成簽署,省去了發放、存檔的工作。
3.安全性高
紙質合同不僅存在遺失、被篡改的風險,而且部分企業由于員工分散,無法實現現場簽約,很難保障本人簽署,給勞動關系的管理,造成了不小的隱患。
電子合同云端儲存,安全加密,可以有效防止上述風險。另外,在簽署過程中,通過法律認可的身份識別,及簽約過程存證,能夠有效規避代簽風險,更有安全保障。
4.降低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及時簽署勞動合同對HR來說至關重要。但紙質合同簽署則有不少不確定因素,時效難以保證。電子合同則不受時空限制,能夠輕松實現勞動合同的及時簽署。HR可以隨時查看員工簽署進度,做到及時提醒,不再漏簽。
四、簽電子勞動合同有什么流程要求?
《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在第二章“電子合同的訂立”中完整描述了電子勞動合同簽訂的步驟。
第六條:雙方同意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在訂立電子勞動合同前,明確告知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項和查看、下載完整的勞動合同文本的途徑,并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七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要確保向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實、完整、準確。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要通過數字證書、聯網信息核驗、生物特征識別驗證、手機短信息驗證碼等技術手段,真實反映訂立人身份和簽署意愿,并記錄和保存驗證確認過程。具備條件的,可使用電子社保卡開展實人實名認證。
第八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要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要求、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頒發的數字證書和密鑰,進行電子簽名。
第九條:電子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署可靠的電子簽名后生效,并應附帶可信時間戳。
第十條: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后,用人單位要以手機短信、微信、電子郵件或者APP信息提示等方式通知勞動者電子勞動合同已訂立完成。
在實際操作中,HR需要注意:
1.選擇電子簽平臺時,需要綜合考察平臺基礎能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要求,具備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頒發的數字證書和密鑰,并能保障數據安全和隱私。同時確保簽署的勞動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2.電子合同簽訂前,需要向員工清晰說明相關操作的過程、操作方法及查看、下載路徑。
3.簽訂中,需要確保身份識別,反映真實意愿,平臺記錄和保存驗證和確認的過程。
4.雙方均需使用經認證的與數字證書對應的私鑰完成電子勞動合同簽署的電子簽名,平臺記錄電子勞動合同簽署時間并提供可信時間戳。
5.簽訂后,平臺能通過短信、郵件、平臺通知等方式進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