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電子發票上的“電子簽名”有什么用?
電子簽名是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簡單講就是可識別簽名人身份的數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
第二條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2.增值稅電子發票上的“電子簽名”如何驗證?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格式為OFD格式。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使用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具體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點擊“相關下載”,找到“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并下載。
第二步:下載完成后釋放安裝,雙擊“增值稅電子發票閱讀器”快捷方式運行程序。
第三步:打開目標文件夾中的發票OFD文件
第四步:對發票中的電子簽名信息進行驗證。可驗證兩部分電子簽名信息,一是省級稅務機關“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電子簽名信息,二是“銷售方”電子簽名信息。
第五步:確認驗證結果。
省級稅務機關“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電子簽名信息驗證有效。
“銷售方”電子簽名信息驗證有效。
注意:電子發票PDF格式文件暫不支持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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