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為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甘肅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甘肅省農村住房建設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本文僅供參考,合同具體內容請以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發布的為準。
甘肅省農村住房建設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發包人(居民/業主):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①承包人為鄉村建設工匠的填寫以下內容:
承包人(工匠個人):________________
工匠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②承包人為建筑施工企業的填寫以下內容:
承包人(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甘肅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承包雙方就擬建農村住房建設施工有關事項,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此施工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農村住房建設概況
1.農村住房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
2.農村住房建設規模:________層,總建筑面積________㎡;結構形式(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
□磚混結構;□框架結構;□鋼結構;□木結構;□其他________。
3.農村宅基地用地批準文件文號:________;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不動產權證證號:________。
二、承包內容與承包方式
1.承包人按照發包人提供的農村住房設計圖紙或選用的農村住房標準設計圖集樣式,承擔以下內容的施工(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可以選擇多項):
□地基基礎;□主體結構;□裝飾裝修;□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化糞池工程;□庭院硬化;□院落圍墻;□其他________。
2.經發承包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承包方式(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部分承包;□其他________。建筑材料、施工機械設備及試驗檢測、測量放樣等儀器由雙方協商在補充協議中明確提供一方。
三、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天。如遭遇雷電、爆炸、暴雨、洪澇、地震等影響施工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工期可按有關規定順延。
四、價款支付
1.總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價款構成以清單形式在補充協議中明確,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施工內容的,變更部分的費用按實增減。
2.發包人按照以下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
□按施工進度支付:
(1)開工時支付預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2)地基基礎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3)主體結構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4)裝飾裝修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5)竣工結算完成后____日內付清剩余價款人民幣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五、質量管理
(一)質量管理要求
1.承包人嚴格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要求。
2.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二)質量管理措施
1.發包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完成與工程質量有關的各項工作。
2.承包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建立質量檢查制度,并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質量教育和技術培訓,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和操作規程。
3.承包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發包人要求,提供工程建筑材料、工程設備合格證書,以及對工程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質量檢查和檢驗,并作詳細記錄。按規定進行現場取樣試驗、工程測量復核和設備性能檢測等,并提交試驗報告和測量成果。
4.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分層或分段)、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5.隱蔽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隱蔽工程未經驗收合格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的,由雙方協商確定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執行。
六、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要求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杜絕因工死亡事故;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率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安全隱患整改率100%;噪音排放達標;防大氣污染達標;生活生產污水排放符合規定。
(二)安全管理措施
1.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
2.承包人為農村住房建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農村住房建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規范、文明施工。
3.承包人應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定期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4.承包人應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作業前按分部分項、施工工序、施工部位分別對各工種、崗位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保證作業人員知悉施工方案、規范標準、操作規程以及本崗位潛在的危險因素、相應的應急措施等。
5.承包人應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施工作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6.承包人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三)安全生產責任
1.發包人安全生產責任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對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財產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賠償;
(2)由于發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發包人負責賠償;
(3)由于發包人原因對承包人造成的人員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發包人負責賠償;
(4)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的發包人自身人員的人身傷害以及財產損失,由發包人負責賠償。
2.承包人安全生產責任
(1)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內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發包人、監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2)承包人為建筑施工企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并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3)承包人應當配備規定數量的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檢查農村住房建設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4)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七、雙方權利義務
(一)發包人
1.嚴格遵守法律、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及有關安全質量、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等規定,不違建、不亂建。
2.負責辦理農村住房建設規劃許可、申報審批等相關手續。
3.應當在開工____日前向承包人提供農村住房設計圖紙或選用的農村住房標準設計圖集樣式,并保證農村住房建設地點通電、通水、通路,場地具備施工條件,與周邊鄰居不存在影響施工的糾紛。
4.提供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及相關設備應符合國家和甘肅省相關標準規定,且不得要求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及相關設備。
5.應按合同約定及時進行隱蔽驗收、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
6.應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及時支付合同價款。
(二)承包人
1.嚴格遵守法律、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及有關安全質量、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等規定,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2.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后,發現圖紙存在差錯、遺漏或缺陷的,應及時通知發包人聯系相關方修改完善后實施。
3.對進場的建筑材料、構配件進行全數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用于農村住房建設。
4.嚴格服從發包人、村委會及各級行政機關的統一管理,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施工,采取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施工、消防、臨時用電等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5.應當接受發包人、設計人、村委會、鄉(鎮)政府、縣級住建部門及其委托的專業機構等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6.承包人對農村住房建設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根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明確的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進行保修。保修期為: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30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外墻面防滲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2年,裝修工程2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新建農村住房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保修期自其實際占有之日起算。
八、竣工驗收與結算
(一)竣工驗收
1.承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內容并備齊施工檔案資料后,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發包人應當自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組織承包人、設計人等相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在____日內向承包人簽發接受交付的憑證。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應當采取返工、修復或其他補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在完成維修后應當通知發包人按本條約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新建農村住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新建農村住房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之日為竣工日期;因發包人原因,自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未完成竣工驗收的,以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之日為竣工日期;新建農村住房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其實際占有之日為竣工日期。
(二)竣工結算
承包人應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內向發包人提供結算清單,發包人應當自收到結算清單之日起____日內完成審核,逾期未完成審核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承包人提交的結算清單。承包人對發包人審核意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____日內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發包人審核意見。對于雙方認可的結算價款,發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及時支付給承包人。對于其中一方有異議的結算價款,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九、違約責任
1.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和數額支付合同價款的,按日計算向承包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如發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承包人返工、修復或者給承包人造成其他損失的,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相應損失。
(3)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停工的,按每日____元的標準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4)發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承擔因此造成的承包人的實際損失。
2.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擔發包人相應損失。
(2)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承擔返修費用及發包人相應損失。
(3)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完成施工內容,造成工期延誤的,按每日____元的標準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工期延誤超過____日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或者其他義務的,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人實際損失。
十、爭議解決
因合同及合同履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發承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調解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事項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及《甘肅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履行審批手續、籌集農村住房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3.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農村住房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轉包和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4.雙方承諾在農村住房建設施工現場發掘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等情況,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
5.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承包人執____份。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發包人(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2026-05-12
2026-04-15
2026-04-14
2026-03-20
2026-03-12
2026-02-10
2026-02-09
2026-02-04
2026-01-29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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