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山西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由山西省農業農村廳和山西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制定,本文僅供參考,合同文本具體內容請以山西省農業農村廳和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官網公布的為準。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者、農民之間簽訂合同時參照使用,雙方當事人也可使用本合同電子版在電子商務平臺上簽約。適用于山西省行政區域范圍內農作物種子買賣行為。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三、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當事人應提交能證明主體身份的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并將證明身份的材料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四、本合同中的部分條款內容為并列的選擇內容,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選擇,在簽訂本合同時,要仔細閱讀,選擇的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不予適用。
五、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寫內容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后準確填寫或對合同內容進行適當修改、增補或刪除,但不得隨意減輕或者免除依法應當由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應承擔的責任。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六、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和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山西省農作物種子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買受人: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標準
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標準,出賣人給買受人提供的種子(凈度_____%以上,發芽率_____%以上),種苗(發芽率達_____%以上)。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出賣人應確保向買受人提供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因種子或種苗質量原因造成不發芽,出賣人免費補發種子或種苗直至符合質量標準。
第四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及風險承擔
對買受人采購的種子、種苗,出賣人應于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內以適當的運輸方式、包裝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__________。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出賣人將貨物運至買受人指定的交貨地點且經買受人驗收合格后轉移至買受人。
第五條 驗收
1.買受人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日內進行驗收。如對種子的品種、質量、數量等有異議的,應在驗收之日起_____日內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后_____日內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直至符合合同要求。買受人的驗收不免除出賣人對貨物質量問題應承擔的責任。
2.種子實際質量由種子毛重量乘以凈度決定。種子凈度的確定由雙方共同鑒定,隨機選取種子樣本_____份,每份_____g,挑去雜質后稱重,以稱重后質量除以_____g乘以100%確定凈度,樣本取平均值確定最終本品種種子凈度,雙方現場簽字確認。
3.種子出苗率實際鑒定方法,待出苗后,雙方確定出苗情況是否達到標準,并雙方簽字確認。若達到所約定的出苗率,則認定出賣人提供種子質量達到要求,若未達到所約定的出苗率,則認定出賣人提供種子質量未達到要求,并按所約定條款進行補救及賠償。
第六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出賣人將種子發運到買受人指定地點并經買受人驗收合格后3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即人民幣_____元;
2.買受人播種后_____日內出苗率達到本合同要求后,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即人民幣_____元。
第七條 擔保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履行或者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均應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2.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每遲延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應付未付款金額_____‰的違約金。
3.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或補貨的,每延期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_____天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賣人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承擔違約責任。
4.出賣人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或質量標準的,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或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簽字捺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買受人執_____份,出賣人執_____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受人:__________(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簽字)
2026-05-12
2026-04-15
2026-04-14
2026-03-20
2026-03-12
2026-02-10
2026-02-09
2026-02-04
2026-01-29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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