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氣供用合同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并發布。本文僅供參考,合同文本具體內容請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公布的為準。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燃氣供應企業與非居民用氣人之間發生的經營性天然氣(含LNG、CNG及其“點供”)供應、使用交易。
2.簽訂本合同前,用氣人應當向供氣人提交加蓋公章的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能夠證明房屋產權、租賃關系的相關文件;
(3)供用氣系統的竣工、驗收資料。不能提供的應作專門說明。
3.本合同條款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實際發生或雙方未作約定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后為待選內容,應當以劃√方式選定。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依法不得與甲方簽訂供用合同,不得供氣:
(1)用氣場所為違法建設;
(2)拒絕通氣前安全檢查,或者經安全檢查,用氣場所、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不符合安全用氣條件;
(3)用氣場所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
(4)燃氣灶具無熄火保護功能或超期服役。
5.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氣供用合同示范文本
用氣人(甲方):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供氣人(乙方):____________
燃氣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等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用氣地點、用氣性質
1.用氣地點(地點填寫到區、街鄉鎮,樓門牌號或農村的院落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氣性質
3.甲方室內公用閥門設置情況
□有,位置:____________
□無
第二條 供用氣系統及設施建設
1.甲方供氣系統和燃氣設施建設情況
□甲方自行建設并經乙方安全檢查合格
□甲方出資乙方負責建設
□乙方出資并建設
2.甲方用氣設備清單
3.燃氣計量系統
(1)燃氣計量裝置情況
說明:①上表填寫膜式計量表或各類流量計,有明確使用期限要求的,據實填寫使用期限;有檢定周期的,據實填寫檢定周期。②計量裝置更換后本合同重新簽訂。
(2)燃氣計量間的管護方式
□甲方管理、乙方監控
□乙方管理
(3)燃氣計量裝置的檢定和更換
乙方為甲方安裝的燃氣計量裝置應當經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對正在使用的燃氣計量裝置,乙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周期檢定。
經檢定計量誤差超過規定指標的,乙方應當在______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甲方應當給予配合。
甲乙雙方對燃氣計量裝置的計量準確性有異議時,向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燃氣計量裝置經檢定不符合標準的,檢定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時負責維修或更換燃氣計量裝置;經檢定符合標準的,檢定費用由提出檢定要求方承擔。在申請檢定期間,甲方仍應當按期足額繳納燃氣費,雙方再根據檢定結果退還或補繳錯誤計收的燃氣費。
甲方發現燃氣計量裝置損壞,應當及時通知乙方進行維修或更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氣計量裝置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告知乙方更換并承擔更換費用。由此導致計量誤差給乙方造成的燃氣費損失,甲方應當補足。
乙方應當對超過使用周期的燃氣計量裝置免費更換,甲方應當給予配合。
4.戶內燃氣安全防護裝置
第三條 供氣質量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天然氣組分、熱值等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質量標準,供氣壓力為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用氣價格、計量及結算方式
1.乙方按照價格管理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燃氣費。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價格管理部門調整燃氣價格,則自價格調整文件規定之日起,按照調整的價格執行。
本合同簽訂時,
______價格為______元/立方米;
______價格為______元/立方米。
2.燃氣費計量依據和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燃氣設施安全、維護和管理責任
1.甲乙雙方按照以下分界點承擔燃氣設施運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的責任。
分界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承擔從分界點至____________之間的燃氣設施運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的責任及費用。
(2)乙方承擔從____________至分界點之間的燃氣設施運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的責任及費用。
甲方也可將承擔的責任委托乙方承擔,雙方另行簽訂燃氣設施委托管理協議,乙方應向甲方公示相關服務作業的收費標準。其中:維護、保養燃氣調壓箱按照北京市同等作業內容市場平均價格收費。
2.乙方每______(年/季/月)不少于______次免費對甲方的設施及用氣設備安裝、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并指導甲方安全用氣。
3.乙方實施安全檢查前,應當提前書面告知甲方安全檢查時間。乙方檢查人員入戶時應當主動出示工作證件并配合甲方核實。甲方應當配合乙方人員入戶安全檢查。因甲方原因需變更安全檢查時間的,甲方應與乙方另行預約。
4.乙方入戶安全檢查作業內容應當執行國家城鎮建設行業標準《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51-2016)的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確認用戶設施完好;
(2)燃氣管道不應被擅自改動或作為其他電器設備的接地線使用,應當無銹蝕、重物搭掛,連接軟管應當安裝牢固且不應超長及老化,閥門應當完好有效;
(3)用氣設備應當符合相應產品標準要求以及有關安裝和使用規定,且在判廢期限內;
(4)不得有燃氣泄漏;
(5)用氣設備前燃氣壓力應當正常;
(6)計量儀表應當完好。
5.乙方安全檢查后,應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甲方,就供氣系統、用氣設備、燃氣燃燒器具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書面整改建議,甲方應當簽字確認。甲方拒絕簽字的乙方應當如實記錄。對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隱患,甲方應當立即整改。
6.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入戶安全檢查次數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安全檢查,并向甲方收取上門服務費______元/次。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天然氣。
2.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收費標準支付燃氣費,不得拖欠和拒絕支付,并有權就燃氣費明細向乙方進行查詢。
3.為乙方正常維護燃氣計量表及查表提供便利,不得實施影響燃氣計量表正常使用的行為。
4.對燃氣使用安全負責,接受乙方的技術指導,用氣設備的操作的人員應掌握相應的燃氣安全知識和技能。
5.對不符合相應產品標準要求,或存在安全隱患和超出使用年限的用氣設備、燃氣燃燒器具和安全防護裝置應當及時更新;接到乙方隱患整改告知后,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可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隱患整改后應告知乙方予以復查。
6.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盜用燃氣或者損毀燃氣設施、不得擅自操作公用閥門、改變用氣性質。需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室內燃氣設施的,應當委托乙方實施作業;有變更燃氣用途、用氣設備、過戶,或暫停用氣、終止用氣等事項時,應當向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7.發現燃氣設施、用氣設備、燃氣燃燒器具有異常、泄漏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向乙方報修。
8.對乙方根據市、區政府決定采取的控制供氣措施予以配合;市、區政府對乙方采取接管措施的,甲方應當配合。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和本市質量要求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天然氣。
2.向甲方發放安全用氣指導手冊、安全用氣須知,指導甲方安全、節約用氣,對甲方燃氣設施、用氣設備及燃氣燃燒器具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甲方存在的安全隱患持續追蹤整改情況,直至整改完畢。甲方拒不整改安全隱患的,應當向甲方所在街道鄉鎮和城市執法部門書面報告。
3.每季度通過郵件、網絡等形式提示甲方安全用氣事項;指導甲方編制、演練燃氣應急預案。
4.應甲方需求免費提供查詢燃氣費明細服務。
5.不得擅自暫停供氣或降低供氣壓力。因工程施工、設施檢修等情況確需暫停供氣或降低供氣壓力的,應當提前48小時將作業時間和影響區域予以公告。
遇不可抗力或燃氣設施搶修等緊急情況需臨時中斷供氣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搶修措施,盡快恢復正常供氣。恢復供氣前,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接受報修,并按照承諾時限進行現場處置。
報修電話號碼為:____________。
7.應甲方要求對安全隱患整改提供必要幫助。
8.應市、區政府和街道鄉鎮治理用氣安全隱患要求,對甲方采取暫停供氣措施。
9.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原有燃氣調壓箱壽命期滿經評估需要更換的,由乙方負責投資、維護保養,不再向甲方收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后,可以采取暫停供氣或限制購氣措施: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入戶巡檢、拒不整改危害公共安全的用氣場所、燃氣設施或者用氣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
(2)無故拖欠燃氣費,經乙方書面催繳仍未支付的;
(3)存在偷盜燃氣、故意損毀燃氣設施行為;
(4)拒絕乙方維修、更換燃氣表;
(5)甲方擅自改變用氣性質的,經乙方告知仍不糾正的。
2.甲乙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燃氣設施管理責任,給對方和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甲乙雙方將燃氣設施的運行、維護的管理責任委托第三方的,給對方和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除承擔自身損失外,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擅自拆除、改裝室內燃氣設施造成事故的,給對方和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除承擔自身損失外,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由于乙方過錯造成停氣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第三方原因發生的天然氣供應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相應減免乙方責任。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雙方對供氣安排有個性需求時,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乙方因工程施工、設施檢修等確需采取暫停供氣或降低供氣壓力措施但甲方仍有正常用氣需求的,乙方應當采取應急供氣措施。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房屋產權關系或房屋承租關系發生變更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燃氣費用及相關費用一并結清。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雙方共同認為需要修訂本合同有關條款且具備實施條件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任何一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______年。雙方重新簽訂供用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方式處理:
1.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補充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由于自然災害以及火災、爆炸、戰爭、恐怖事件、大規模流行性疫病、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動、網絡安全或任何其他類似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受影響方應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并應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提出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因該等情形的發生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所受影響,受影響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不可抗力的影響持續超過______日(含本數)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書面方式提出終止合同。
3.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均須采取書面形式按照本合同文首(或文末)的地址(包括電子郵箱地址)發出,該地址同樣適用于人民法院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執行程序等訴訟程序以及仲裁程序。
任何一方上述地址及約定的聯系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導致通知發送失敗,則發送方按照上述地址以寄送方式送達的書面文件,寄送后第3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書面文件,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作為通知送達時間。
用氣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應急聯絡人:____________
應急聯絡人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氣人(蓋章):____________
2026-05-12
2026-04-15
2026-04-14
2026-03-20
2026-03-12
2026-02-10
2026-02-09
2026-02-04
2026-01-29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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