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遼寧省省直政府采購項目委托代理協議(示范文本)》由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工商局共同制定。本文僅供參考,合同文本具體內容請以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工商局官網公布的為準。
遼寧省省直政府采購項目委托代理協議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遼寧省政府采購管理規定》、《遼寧省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委托代理政府采購項目實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為:____________。(如按年度委托,則為xx年度所有政府集中采購項目)
第二條 委托事項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項: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對甲方的采購項目組織實施采購活動。
2、組織甲方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3、參與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驗收,并對采購合同履約驗收簽署意見(此條款僅適用于乙方為省政府采購中心)。
4、對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供應商的詢問、質疑作出答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確認采購文件(包括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
2、審查、確認供應商資格條件。
3、確認評標(評審)標準及辦法。
4、指派代表參與采購項目的評標(評審)。
5、根據評標(評審)報告,依法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
6、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對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進行履約驗收。
7、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工作聯系。
2、提供采購項目預算和相應的技術規格、采購數量、服務標準等有關采購需求的全部資料。
3、根據實際需要協助乙方組織潛在供應商現場考察或者召開標前答疑說明會。
4、指派代表參與采購項目的評標(評審),并澄清采購項目的需求。
5、依法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驗收義務。
6、在依法委托過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購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的供應商,不得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應商參與公平競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評審專家指定或暗示中標(成交)供應商。
7、在采購過程中發現有不良行為的供應商,應及時向乙方提出,并妥善保管該供應商不良行為的證據。
8、配合乙方對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供應商的詢問、質疑作出答復。
9、對采購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可能影響采購項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給利害關系人。
10、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甲方的委托,組織實施采購活動各項事宜。
2、要求甲方對提供的采購項目需求中涉及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內容進行澄清與修正。
3、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及與甲方約定的標準,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代理服務費。
4、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研究擬定代理采購項目的組織實施方案,按照甲方要求定期通報采購活動實施進度情況及相關信息。
2、按照甲方要求,在約定時間內依法編制采購文件,并提交甲方確認。
3、在采購文件中明確采購項目的評標(評審)原則、評標(評審)內容、評標(評審)標準、評審方法和中標(成交)供應商產生辦法。
4、將經甲方確認的采購文件(包括補充文件)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公布。
5、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談判、詢價)程序、現場人員,落實開標(談判)、評標評審)地點,組織開標(談判)活動。
6、組織依法成立的評標委員會(談判、詢價小組)按照規定的評標(評審)標準進行評審和比較,為評標委員會(談判、詢價小組)提供一切必要的條件,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評標(評審)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7、根據評標委員會(談判、詢價小組)的評審意見,將推薦的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名單報送甲方確定。
8、按照約定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并向中標(成交)供應商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9、按照約定組織甲方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10、乙方應協助甲方解決在履行政府采購合同過程中與供應商產生的糾紛,并積極采取各種措施避免給甲方造成損失或使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甲方與供應商協商、仲裁和訴訟過程中乙方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11、參與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驗收,并對采購合同履約驗收簽署意見(此條款僅適用于乙方為省政府采購中心)。
12、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如因任何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委托事項,乙方應在原因發生之日起7日內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在采購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廢標、甲方改變中標結果和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結果等非乙方責任導致采購活動失敗,乙方不承擔責任。
13、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發現有不良行為的供應商,應及時向甲方提出,并妥善保管該供應商不良行為的證據。
14、按照約定對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供應商的詢問、質疑作出答復。
15、乙方應對政府采購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可能影響采購項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給利害關系人。
16、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采購代理服務費用
按照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約定,代理服務費收取標準為____________,收取方式為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前款約定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另一方,最長不超過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7日內。同時,應采取積極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中止、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中止或終止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并經雙方協商一致。
2、本協議簽訂后,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如任何一方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本協議,應承擔由此給對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如一方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的方式解決爭議。和解或調解不成的,可采用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于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辦處室負責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員: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經辦部門負責人:____________
2026-05-12
2026-04-15
2026-04-14
2026-03-20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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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2026-02-04
2026-01-29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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