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江蘇省居民生活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由江蘇省工商局(市場監管局)制定。本文僅供參考,合同文本具體內容請以江蘇省工商局(市場監管局)官網公布的為準。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同時廢止。
江蘇省居民生活供用水合同
供水人(甲方):____________
用水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法人代碼):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江蘇省城鄉供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用水地址
用水地址:______區______路(街)______巷(小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室或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圍,即乙方用水區域四周邊界,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第二條 用水性質
本合同的用水性質為居民生活用水。
第三條 計量器具
(一)計量表安裝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二)計量表口徑為:__________________。
(三)量程為:__________________。
(四)計量水表類型:□普通機械表 □IC卡水表 □普通機械+遠傳表 □其他______
(五)計量水表作為雙方確定用水量的依據,應當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并經國家法定計量機構鑒定合格取得編號。
第四條 供用水設施及其維護與管理
(一)供用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以水表為分界點。
(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水源側的管道和設施(含水表)由甲方負責維護、管理、更新改造,另一側的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和管理,或者有償委托甲方管理。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提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用水設施的保護,避免造成損失。
(四)乙方發現供水設施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上門維修。
(五)甲方負責市政供水設施的運行維護和更新改造。
(六)甲方對乙方物業建筑區劃內已委托并移交給甲方運行管理的小區供水設施承擔運行維護責任。
第五條 供水方式和供水標準
(一)甲方應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乙方提供不間斷供水(不可抗力及符合相關規定的停水除外)。
(二)甲方提供的城市供水管網水質和水壓等相關要素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第六條 水費結算
(一)乙方可選擇以下任一種方式,確定當期用水量:
□乙方按______月向甲方自報水表讀數。乙方應在下期第一個月______日前將上期水表讀數報給甲方,如乙方未按時向甲方申報,則根據用水地點第一階梯月均用水量確定當期用水量。
□根據用水地點第一階梯月均用水量確定當期用水量。
□由甲方抄表確定。乙方應配合甲方。
□IC卡水表。水費繳納采用預付費方式,按照階梯水價收取水費。雙方確認的計量周期為______。
(二)由于水表毀損等原因,甲方無法核抄年度用水量信息的,按乙方之前三個結算周期平均用水量或上年同期用水量計算。
(三)甲方應在確定用水量后______日內,通過約定的方式向乙方提供水費賬單查詢。
(四)乙方應在甲方發布水費賬單后______日內繳納當期水費。
(五)對于自報水表讀數及按月均用水量確定當期用水量的,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應對乙方年度用水量進行核實抄收。乙方應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結清年度水費。
(六)階梯水價計量周期為12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甲方代收的行政性收費,乙方應隨同基本水費一并向甲方繳納。
第七條 供水價格
(一)供水價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供水分類及價格標準收取。
(二)調整水價時,甲方應在調價文件發布后一周內進行公告。
第八條 繳費方式
□銀行代扣 □微信 □支付寶 □現金 □其他______
第九條 停水
甲方需要停水時,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的時限提前告知乙方。因不可抗力或設施搶修等原因,臨時停水或降壓供水的,甲方應當在搶修的同時告知乙方。連續超過24小時不能正常供水的,甲方應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第十條 投訴與報修
甲方應設立專門服務電話______,每天24小時受理乙方的投訴和報修。乙方也可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生后,合同當事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起止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到期后,如雙方未簽訂新的協議,本合同自動延續。
第十三條 查詢與送達
(一)甲方的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及郵編:______傳真:______熱線電話______
公司網站(及網上營業廳):______微信公眾號:______
(二)乙方的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及郵編:______住所電話: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電子郵箱:______
微信號:______乙方所在小區物業地址:______
(三)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查詢、告知、提示、通知、公告等信息服務事項,可選用:
□手機短信 □微信 □網上營業廳 □客戶中心 □公共媒體 □乙方小區物業公告欄 □乙方所在小區入戶通道處 □文件快遞方式向乙方送達 □其它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一)雙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第二款的情況除外),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二)因法律、法規、規章的頒布及行政機關發布文件,需要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變更的,雙方不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甲方應對變更事項進行通知。
(三)乙方需要變更合同內容的,應由房產所有人或委托人持房屋產權證(乙方為其他主體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的行為均屬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甲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乙方對水費有異議時,甲方應復核,因甲方的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退還,并按每日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1.3倍向乙方支付自異議提起之日至爭議解決之日期間多收水費的違約金。
(四)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乙方擅自改變用水地點,或向其他用水人轉供水,甲方有權不予供水。
(六)乙方擅自改裝、拆卸、更換水表及附屬設施或不經水表用水的,乙方需承擔更換、維修等相關費用。甲方可提請城鄉供水主管部門對乙方進行處罰。
(七)乙方擅自改變用水性質的,應按實際用水性質中最高類別水價或第三階梯水價標準補繳水費差價。
(八)乙方未按期交納水費的,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應補足應繳水費,每逾期一日還應支付欠繳水費金額同期同檔貸款利率1.3倍的違約金。經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按催告規定的期限交納水費的,甲方有權按法定程序中止供水。乙方結清水費后,甲方應于48小時內恢復供水。
(九)乙方查詢、通知或送達相關的信息發生變更時,未及時告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對水表計量的準確性產生爭議時,應由具有鑒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鑒定。如經鑒定計量誤差超過國家規定范圍,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反之由乙方承擔。鑒定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水費,待鑒定結果出具后,再行退補水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范的規定執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告知、說明、提示等,以及與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及其他確認文件,均構成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水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水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附件1:自來水價格表
2026-05-12
2026-04-15
2026-04-14
2026-03-20
2026-03-12
2026-02-10
2026-02-09
2026-02-04
2026-01-29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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