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海南省境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定。本文僅供參考,合同文本具體內容請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公布的為準。
使用說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包價旅游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簽訂團隊境內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旅游及邊境游)合同時使用。
2.旅游者參加境內旅游應選擇具有合法經營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旅行社應當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3.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旅行社應開具發票。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所簽的合同(協議)及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4.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以及其他須注意的事項,應當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必要措施。旅游者應結合自身狀況,選擇與其身體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旅游項目。
5.旅行社應以準確、明晰的語言表述,不得使用“準X星級”、“相當于X星級”、“豪華”、“僅供參考”、“與××同級”等模糊不確定性用語。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在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不合理的低價,指旅行社提供服務的價格低于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低于行業公認的合理價格,且無正當理由和充分證據證明該價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務費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購餐飲、住宿、交通、游覽、導游等服務所支出的費用。
11.具體購物場所,指購物場所有獨立的商號以及相對清晰、封閉、獨立的經營邊界和明確的經營主體,包括免稅店,大型購物商場,前店后廠的購物場所,景區內購物場所,景區周邊或者通往景區途中的購物場所,服務旅游團隊的專門商店,商品批發市場和與餐飲、娛樂、停車休息等相關聯的購物場所等。
12.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3.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4.轉團,未達到約定成團人數不能出團,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本合同義務,組團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15.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行程安排、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6.委托組團,指旅行社受其他旅行社委托代理其招徠旅游者的組團行為。
17.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8.旅行社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飛機延誤或者取消,景點臨時不開放。
19.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旅游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20.雙方當事人在簽訂本示范合同范本時,對本格式條款存在爭議、不明確或需另行補充約定事項的,補充條款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海南省境內旅游合同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體簽約人代表):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國籍: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所地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產品名稱
旅游產品名稱: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天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出發地點______
途經地點______
目的地______
結束日期______,返回地點______
第二條 旅游行程及標準
景區(點)名稱______景區(點)游覽時間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標準______。
旅游交通______,標準______。
住宿天數______,旅游酒店名稱______,標準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次,標準______。
旅游者自由活動時間______,次數______。
地接社名稱:______,
地接社聯系電話:______:聯系人:______。
導游服務(______全陪;______地陪)。
第三條 組團方式(三選一,打勾)
(一)自行組團;
(二)受委托組團(委托社全稱:______)
(三)拼團。
第四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二選一)
(一)本團成團沒有最低人數限制;
(二)最低成團人數______人。
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乙方應當至少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
1.轉至______旅行社出團;
2.延期出團;
3.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轉團、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甲方不同意按以上任何一種方式解決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發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甲方在行程開始前______日收到乙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甲方在行程開始前______日內收到乙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的,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旅游者保險
乙方提示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______(須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____________。
保險金:______元;保險費:______元。
第六條 旅游費用及交納方式
(一)1.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______元。其中:成人旅游費用為______元(人民幣)/人,兒童______元(人民幣)/人(______歲)。
2.導游服務費:______元/人/天;合計:______元。
(二)旅游費用付款期限____________。
(三)旅游費用支付方式______現金;______支票;______信用卡;其他______。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單》,有權知悉旅游行程和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有權拒絕乙方指定具體購物場所、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有權拒絕未經事先協商一致且未簽訂書面補充合同的轉團、拼團行為。
2.甲方應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禁忌,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不亂刻亂畫,不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遵守《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自覺規范旅游行為。
3.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應當如實告知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
4.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5.在旅游活動期間,甲方應當遵守安全警示的規定和說明,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對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負責。
6.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成年家屬陪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70周歲以上且健康狀況不宜單獨參加旅游的應由其成年家屬陪同或者由其監護人、成年家屬出具書面證明。
7.旅游活動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不得損害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得干擾他人旅游活動,不得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2.乙方應在行程開始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單》,按照本合同和《旅游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3.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的,應當安排依法取得《導游證》的導游人員。
4.根據甲方的要求可安排自由活動、自由購物時間,但不得指定購物場所或帶甲方進入指定的購物場所。
5.在訂立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明確旅游行程、服務項目和標準等的真實情況并進行說明;提示甲方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甲方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乙方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應急聯絡方式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6.要求委派的導游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甲方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7.甲方屬老年人、軍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合同中另行約定。
8.依法對甲方個人信息保密;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協助旅游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八條 合同變更、轉讓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變更合同內容的,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由雙方約定費用承擔。旅游行程開始前,甲方可以將合同中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乙方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因此增加費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行程開始前______日以內(不含第______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違約金。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支付旅游費用15%的違約金;
3.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
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實際損失的,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
乙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在行程結束前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自行脫團的,視為解除合同),乙方按下列項目扣除必要費用后,余款退還甲方:
1.已訂購且不退的機票費或車、船等其它交通工具的費用(含訂金或定金);按照規定扣除的飛機、船、火車退票費。
2.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退還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旅游觀光車費(含訂金或定金)、住宿費(含訂金或定金)等。
3.旅游活動中已實際發生的費用。乙方扣除必要費用的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乙方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應當在甲方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三)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甲方應當每日按照未付旅游費用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提供的虛假的個人信息及相關材料而造成損失,由其自行承擔;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旅游活動中,甲方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扣除必要費用后,余款退還甲方;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游的勸告、提示而影響團隊行程,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于甲方的過錯,使乙方、履行輔助人、旅游從業人員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損害的,甲方應當賠償損失。
(七)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服務,減少游覽項目、縮短游覽時間,擅自調整旅游行程,按照《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標準》給予甲方賠償,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因服務質量等與乙方發生糾紛,拒絕登機(車、船)、入住酒店等行為擴大損失的,甲方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八)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的15%支付違約金;甲方在行程開始當日或者行程開始后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游費用的25%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全部退還甲方已交旅游費用,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九)乙方未經甲方要求且未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而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甲方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30日內,要求乙方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
(十)乙方具備履行條件,經甲方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外,還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費用______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第十條 其他責任
(一)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助義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乙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公共交通經營者(包括指航空、鐵路、航運客輪、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經營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當協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
第十一條 合同的履行
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乙方委托的地接社應當按照本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務。地接社違反合同約定,視同乙方違約,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經向甲方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甲方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乙方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甲方;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乙方退還甲方。
(三)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乙方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甲乙雙方按______比例分擔。
(四)造成甲方滯留的,乙方應當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甲乙雙方按______比例分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部門、海南省旅游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消費者組織等有關部門或組織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海南國際仲裁院申請仲裁。由海南國際仲裁院指定獨任仲裁員適用簡易程序仲裁。本合同載明的地址即仲裁送達地址,也可通過向本合同載明的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發送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仲裁文書、通知等;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補充協議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未約定的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旅游行程單》、本合同附件及雙方簽訂的補充條款(合同)、往來的信函、傳真件等與本合同有關的協議或材料,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____
附件1:旅游報名表
旅游線路及編號____________
旅游者出團時間意向____________
附件2: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單》
《旅游行程單》
旅游者:(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
旅行社:(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
營造文明、和諧的旅游環境,關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們大家的義務,請遵守以下公約:
1、維護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亂扔廢棄物,不在禁煙場所吸煙。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嘩吵鬧,排隊遵守秩序,不并行擋道,不在公眾場所高聲交談。
3、保護生態環境。不踩踏綠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實,不追捉、投打、亂喂動物。
4、保護文物古跡。不在文物古跡上涂刻,不攀爬觸摸文物,拍照攝像遵守規定。
5、愛惜公共設施。不污損客房用品,不損壞公用設施,不貪占小便宜,節約用水用電,用餐不浪費。
6、尊重別人權利。不強行和外賓合影,不對著別人打噴嚏,不長期占用公共設施,尊重服務人員的勞動,尊重各民族宗教習俗。
7、講究以禮待人。衣著整潔得體,不在公共場所袒胸赤膊;禮讓老幼病殘,禮讓女士;不講粗話。
8、提倡健康娛樂。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拒絕黃、賭、毒。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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