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青海省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試行)》由青海省城鄉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本文僅供參考,合同文本具體內容請以青海省城鄉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的為準。
特別條款與提示
一、凡不具備政府規定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和個人,不得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凡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等情況,以欺詐行為騙取入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資格,并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二、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財產或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應當主動告知出租人,租賃合同提前終止,退回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回的,政府及其住房城鄉建設(房產)主管部門可以按照市場租金水平計收租金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返還承租房屋。需要繼續租住的,應當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提出續租申請,經審查符合續租條件的,重新訂立住房租賃合同。
四、本合同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重要法律文書,請妥善收存保管。
青海省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青海省城鄉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供本省行政區域內各市(州)、縣(區、市、行委)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授權)的管理部門將公共租賃住房出租給保障對象時使用。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青海省城鄉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承租人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出具的實物配租通知書及有關身份證明,向出租人申請辦理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手續,并訂立本合同。
三、訂立本合同前,承租人可對擬承租房屋進行實地查看。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的內容。對于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不理解的,可以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法律服務機構咨詢。
四、 ______ 部分為填寫內容。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五、除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內容及要求(強制執行內容)外,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本合同示范文本相關條款后留有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
六、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未盡事宜,可以訂立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的內容應當與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一致。
七、除依法應當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備案的合同外,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訂立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完整一致。
青海省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家庭成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青海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青海省保障性住房準入分配退出和運營管理實施細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______區(縣)______路(街)______號______單元______室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結構______,配租方式______。
第二條 該房屋僅限乙方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
第三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鑒于乙方及其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為______元,該房屋租金標準暫定為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積______元,房屋月租金總計為______元。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調整租金標準,按調整后的租金標準執行。
租金每______個月支付一次,乙方應于每______個月結束前向甲方交納下______個月租金。甲方為乙方提供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青海省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專用收據。建議修改為:發票(或票據)
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的,甲方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總額______%的滯納金。
第五條 簽訂合同時,乙方須繳納押金。押金按照簽訂合同時三個月租金標準繳納,為______元。合同終止后,乙方如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原款返還(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支付(建議刪除)使用該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燃氣使用費、通信費、寬帶上網費、有線電視收視維護費和物業服務費等應當個人承擔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第七條 乙方拖欠租金和相關費用,甲方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第八條 合同簽訂后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九條 簽定本合同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進行核驗,并填寫《房屋設施設備點交保管清單》。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詳見附件)。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條 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負責房屋維修養護。租賃期間,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現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時,乙方應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擴大,并立即通知甲方維修。甲方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安排人員上門查看并落實維修。
乙方應對房屋維修養護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乙方未采取適當措施或未及時通知甲方維修致使損失擴大,損失部分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未按要求維修房屋造成乙方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損失部分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得在該房屋內或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甲方要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使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該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納的押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并將有關情況記入乙方不良誠信紀錄:
(一)家庭人均收入連續一年以上超出當地保障性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的;
(二)承租人通過繼承、獲贈、購買等方式獲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超出當地保障性住房政策確定標準的;
(三)合同期滿,未重新簽訂續租合同的;
(四)承租人未按規定及時向當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收入、人口、住房情況的;
(五)將承租住房轉租、轉借的;
(六)擅自改變承租住房用途的;
(七)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居住的;
(八)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經催告仍不繳納的;
(九)破壞承租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十)保障性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前,因購買(含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下同)、受贈、繼承、租賃其他住房的,應在取得住房交付之日起三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乙方因經濟條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應當在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之日起三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3、租賃期間,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據實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4、乙方承諾:本合同中填寫的名稱、聯系方式、證件信息準確無誤,為與甲方聯系的唯一方式。聯系方式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據上述聯系方式向乙方發送的各項通知,發出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15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后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時間與乙方共同驗房。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相關損失從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后5日內結清租賃期間所產生的租金、水、電、有線(數字)電視、煤氣、物業管理、垃圾清運等費用。甲方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為乙方辦理退房手續。
第十六條 乙方在騰退房屋時,對經甲方同意,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不得拆除,無償歸甲方所有;對未形成附合或對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添加的裝飾裝修物,應當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乙方逾期不移除或拆除的房屋內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有權處理。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租賃合同。乙方應退回拒不騰空退還房屋的,從解除或終止租賃合同次日起,甲方可按本合同同期公共租賃住房雙倍租金標準向乙方收取房租。拒不交納的,甲方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空退還房屋的,甲方有權單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內的物品,甲方可在公證機關的現場監督下,進行清點、騰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乙方需按規定重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并提交相關資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到期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抵觸的部分,以調整后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簽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點交保管清單
乙方確認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2026-05-12
2026-04-15
2026-04-14
2026-03-20
2026-03-12
2026-02-10
2026-02-09
2026-02-04
2026-01-29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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