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京津冀地區(qū)家具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本文僅供參考,合同文本具體內容請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公布的為準。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同時廢止。
京津冀地區(qū)家具買賣合同
為了維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guī)定,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 付款方式
□買方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買方在簽約時支付_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全部價款的20%),余款______元應在______時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交貨及驗收
□賣方送貨 □買方自提
交貨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貨地點:____________。買方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場提出,并在交接單上寫明瑕疵或拒收原因,及解決方案。
第四條 安裝
□買方自行安裝 □賣方安裝:□家具交貨當日/□______時,賣方提供入戶安裝服務。
第五條 售后
本合同項下家具修理、更換、退貨(簡稱“三包”)期限為______年(普通家具不低于1年,紅木家具不低于2年)。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一方延遲送貨或提貨的,違約方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家具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違約超過______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罰則。
3.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4.買方自提家具的,遲延提貨超過______日的,應每日向賣方支付______元保管費,但因賣方原因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或向市場主辦單位、行業(yè)協(xié)會或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買方執(zhí)______份、賣方執(zhí)______份、主辦方執(zhí)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請認真閱讀背面通用條款、風險提示以及賣方提供的其他書面材料,確認無誤后再簽訂本合同。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服務電話:____________
主辦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通用條款
一、質量標準
1.賣方交付的家具應符合質量、安全、健康、環(huán)保等方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規(guī)定。
2.賣方交付的家具應具有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相應產品標準規(guī)定的標識標注。標識標注內容應包含執(zhí)行標準、規(guī)格或批號、生產(銷售)企業(yè)名稱、生產企業(yè)地址及生產(銷售)企業(yè)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
3.賣方交付的家具應隨附《產品合格證》和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使用說明(標簽、標牌、使用說明書等)。使用說明應對國家有關要求和指標(特別是對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實際含有的有毒物質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標)給予說明。
4.賣方交付的紅木家具應具有符合《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010)要求的產品保證文件。產品保證文件應包括產品使用說明書、紅木家具質量明示卡、產品合格證。
5.賣方交付的兒童家具應符合《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007)及相關產品的國家、行業(yè)等標準的要求。
6.質量標準:每件家具應附符合GB5296.6要求的《家具使用說明書》,達到《家具使用說明書》中明示執(zhí)行的國家標準,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二、驗收
賣方交付家具時,應提示買方對家具的商標/品牌、顏色、數(shù)量、款式、規(guī)格型號、包裝、有無外觀瑕疵等家具基本情況進行驗收,并對《家具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等材料是否齊全進行確認。買方發(fā)現(xiàn)問題應當場提出,由雙方協(xié)商達成解決方案,并以書面方式進行確認。
三、售后
賣方應隨附家具產品“三包”憑證(如《產品合格證》或《家具使用說明書》中的售后憑證),按照各地家具“三包”責任規(guī)定履行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賣方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的,按照該承諾執(zhí)行。
四、違約責任
1.經國家認可的家具檢測機構檢測,家具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和相關標準的,買方有權退貨,并要求賣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相應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2.在市場內或展銷會簽訂的合同,市場或展銷會主辦單位應在合同上蓋章并留存本合同。賣方撤離市場或展銷會的,買方可要求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后,有權向賣方追償。
風險提示
1.紅木家具所使用的主材樹種對家具的經濟價值有重要影響。填寫時務必注意樹種專用名稱、樹種分類與宣傳名稱的對應關系,正確填寫樹種編號,避免混淆。
2.定金是保證合同訂立或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買賣雙方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是否使用定金條款。買方在支付定金前,請充分了解“定金”的法律概念,知悉違約的法律后果。如不想接受定金規(guī)則約束,建議選擇“一次性付款”或“先付預付款”的方式。
3.在簽訂合同前,買賣雙方應仔細閱讀“違約責任”有關條款,充分了解構成違約的情形和后果,在平等協(xié)商基礎上合理確定違約金比率。
4.請在充分考量費用成本、時間等因素基礎上,審慎選擇糾紛解決途徑。
5.請買方仔細閱讀《家具使用說明書》,防止因使用或維護不當而導致的家具開裂、變形等問題。
6.請買方注意留存發(fā)票、收據(jù)、合同、《家具使用說明書》和《產品合格證》等重要交易憑證和資料,作為將來主張權利的證據(jù)。
7.家具市場、展銷會主辦單位在本合同中簽章,目的在于證明本合同項下家具確為從本家具市場、展銷會處購買。買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按照通用條款中“違約責任”條款第二項請求家具市場、展銷會主辦單位先行賠償。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家具市場、展銷會主辦單位另外作出有利于買方承諾的,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其承諾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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